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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體 |
核心要求 |
責任界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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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方 |
需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,具備監(jiān)督能力,不得拆分需完整工藝的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,對食品安全負總責。 |
對委托生產食品的安全承擔主體責任,不得通過合同免責,監(jiān)督受托方生產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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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托方 |
需取得對應食品生產許可,在許可范圍內生產,具備生產與保障能力,接受委托方監(jiān)督 |
對生產行為負責,拒絕委托方違法要求,承擔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合規(guī)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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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共性 |
合同訂立后 10 個工作日內分別向屬地縣級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報告,變更或終止也需 10 日內報告; 相互查驗資質并記錄,保存期限至最后批次產品保質期滿后 6 個月(無保質期則為生產日期后 2 年) |
按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(yè)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建立制度、配備人員,共同承擔食品安全協(xié)同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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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類型 |
具體表現(xiàn) |
應對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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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質風險 |
受托方超許可范圍生產、委托方無備案 / 許可 |
事前嚴格審核,事中定期復核資質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立即終止委托并報告監(jiān)管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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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風險 |
條款缺失關鍵內容、存在免責約定 |
使用合規(guī)模板,法務與食安人員雙重審核,明確雙方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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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風險 |
工藝參數(shù)偏離、原料不合格、交叉污染 |
強化現(xiàn)場監(jiān)督,關鍵控制點實時監(jiān)控,原料批批檢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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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簽風險 |
未標注雙方信息、委托關系隱瞞 |
標簽設計前合規(guī)審查,出廠前抽查標簽符合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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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(jiān)管風險 |
未按時報告、報告信息虛假 |
建立報告臺賬,專人負責,確保信息真實,留存證據(j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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