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目的
為了對公司使用的各種化學品進行有效的管理,防止在運輸、儲存、使用、廢棄等過程中對產品、環(huán)境、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響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適用范圍
適用于公司化學品從購買到廢棄的全過程的管理
3.定義
化學危險品(以下簡稱化學品)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《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》規(guī)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、易燃液體、易燃固體、自燃物品或遇濕易燃物品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、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。
4.職責
4.1.采購課、管理部負責化學品的采購和運輸中的管理;
4.2.倉庫課分別負責危險化學品貯存中的管理;
4.3.各部門負責化學品使用過程中的管理。
5.要求
5.1.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
5.1.1.請購單位根據(jù)實際生產的需要,確定請購量,有計劃地進行請購。
5.1.2.采購部門在選購化學品時,應根據(jù)使用生產工藝要求,在滿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,盡可能選擇毒害性,危險性較小的環(huán)保產品。
5.1.3.對于新購買的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表(MSDS)。
5.1.4.購買化學品時應對供應商的環(huán)境行為、運輸能力進行調查,選擇有運輸資格的單位;運輸及裝卸過程中要防止泄漏、碰撞、傾倒等潛在事故的發(fā)生。
5.2.化學品的標識
5.2.1.根據(jù)化學品的物質安全資料表或危險特性,生產單位制作化學危險品標識牌,其內容包括材料識別信息、危害警告和特定的個人防護用品。
5.2.2.所有化學品的存貯處都必須設置有效的化學危險品表示牌。
5.3.化學品的儲存
5.3.1.新購化學品入庫時,應由倉庫管理責任者按化學品的品名、數(shù)量、入庫日期進行登記,并檢查其是否包裝完好,標示清楚。
5.3.2.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化學品倉庫指定位置,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洗滌劑、消毒劑等化學品由專人管理,不得與食品原料、成品、半成品或包裝材料混放,倉庫內應有防火、防爆、防泄漏、防雷等措施,并配備通訊、報警等裝置。
5.3.3.根據(jù)化學品的性質分類、分項存放,并貼上標識,化學品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、存放高度,倉庫內做好防滲、防漏的管理。
5.3.4.危險品倉庫應由專人管理,要采取防止無關人員隨意入內的措施,禁止將火種、熱源帶入化學品貯藏場所。
5.4.化學品的臨時儲存、分別保管
5.4.1.各部門、生產車間必須選定遠離火源,熱源的合適場所作為使用中化學品暫存處,并作適當標識管理。
5.4.2.對于生產車間保管的化學品的在庫量,原則上以一天的使用量為限。
5.4.3.暫時保管場所由專人管理,管理責任人負責其管理狀況的檢查和維持。
5.5.化學品的使用
5.5.1.化學品領用時,要做好出庫記錄,出庫搬運過程中應避免散落、滲漏。
5.5.2.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使用化學危險品的管理,對于生產車間,以車間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化學危險品的領用、發(fā)放并作用量、去向記錄在《化學藥品領用控制記錄》。
5.5.3.對于現(xiàn)場臨時存放的化學品,要標示明確,分類存放,防止揮發(fā)和泄漏。
5.5.4.各部門在使用化學品時,盡量做到不散落,不滴漏、不揮發(fā)、不浪費。
5.5.5.生產車間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應化學品外,不得使用其它化學品。
5.5.6.使用對于人體有害的化學品時必須按要求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,如戴手套、口罩、通風等。
5.5.7.禁止將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掃衛(wèi)生、擦拭臟物等清潔用途(食品清潔除外),以避免接觸火源引發(fā)火災事故。
5.5.8.清潔劑、消毒劑等化學品的使用參照《食品安全清潔消毒制度》。
5.6.化學品的廢棄
各單位生產的廢化學液應收集到容器內,防止暴曬、雨淋和廢液的流出,并按《廢棄物存放和清除制度》放到指定的場所,廢液的處理見《廢棄物存放和清除制度》。
5.7.緊急情況處理
5.7.1.發(fā)生火災、泄漏、爆炸等緊急情況時,按《食品安全應急預案》進行處理。
5.7.2.發(fā)生人員傷害或環(huán)境污染時,應按照相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
5.7.3.對危險化學品的異常、緊急事件處理后必須按照《不合格品與不合格事項管理制度》做出糾正進行改善措施。
5.8.人員培訓
對使用、管理化學品崗位的人員進行培訓,使其能夠擔任該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,培訓方法詳見《從業(yè)人員培訓管理制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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